一個月前我向上司提出了請辭的要求,沒有甚麼重大的原因,只是忽然很想停下來。由於平時工作表現得還不錯,自己那一份好好完成後還經常去幫助他人,被評定為既盡責又勤快,所以上司曾經極力地對我作出挽留。很抱歉我不可能再在這待下去,我說。在沒有商討的餘地下默默完成最後一個月的工作。
那時我還沒有發現,我總是要在事情發生了很久之後才懂得後悔。當一切已經去到無可挽救的餘地時才驚覺自己又再一次犯錯。往往因為知道得太遲,所以無法從中獲得教訓,一直重覆犯著同樣的錯誤。
總而言之,這幾天起已經不用再去上班,或許可以說成是我已經失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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